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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017-05-17 10:23    作者:wang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战期,是加快推进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迈向更高水平的关键期。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制定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本规划纲要。
  
第一篇 努力实现追赶超越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积极应对经济持续下行压力,主动适应新常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陕西稳步迈入中等发达省份行列。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1%,经济总量达到1.82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7721美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产业结构得到新优化,苹果、猕猴桃产量全国第一,能源化工高端化步伐加快,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比提高3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超过10%。基础设施成为新优势,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西安至郑州、太原等高铁建成投运,西安地铁1、2号线建成投运,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3300万人次。协调发展取得新提升,关中年均增长11.7%,占全省比重65%,陕北年均增长8.9%,占全省21.3%,陕南年均增速超过全省2个百分点,占全省13.7%;西咸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城镇化率达到53.9%。社会民生呈现新亮点,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1%和14.2%,医改经验被誉为中国的“陕西样本”。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全覆盖,移民搬迁使174.7万群众搬进新居。生态建设获得新进展,五年完成造林2294万亩、保护恢复湿地1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3%。改革开放汇聚新动力,西安获批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西安高新区获批全国自主创新示范区,非公经济占比达到53.4%,累计引进外资178亿美元,外贸依存度达到10.5%。
  
实践证明,“十二五”是陕西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稳步迈入中等发达省份的五年,是全面改革不断深化、外向型经济实现突破的五年,是民生社会事业显著改善、人民福祉不断提升的五年。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陕西的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是:结构调整进入倒逼阶段,多元支撑的产业格局尚未有效形成;科教优势发挥不够充分,创新潜能释放不足,军民融合程度较低;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趋紧,资源生态环境约束加剧;要素市场有待完善,市场主体活力不强;对外开放水平不高,投资环境需进一步改善;全面小康短板不少,扶贫攻坚任务艰巨;民生改善需提升质量,农民增收亟待提速。
  
第二章 发展环境
  
从全球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还在继续,全球贸易增长乏力,TPP和TTIP设置更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和投资规则,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经济仍处在深度调整期。
  
从国内看,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和国际影响力达到新高度,经济发展呈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等新特征。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存在,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和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从全省看,陕西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正处在追赶超越阶段,势能潜能加速释放,科教实力雄厚、自然资源富集、文化积淀厚重等优势在未来竞争中将更加凸显。同时,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发展短板仍未有效突破,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任务繁重。
  
必须坚持聚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五大发展新理念,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新要求,聚焦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提振发展信心,矢志追赶超越,努力推动陕西经济保持中高速、迈向中高端,确保与全国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三章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以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为主线,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绿色惠民、协同共享、开放融合战略,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适应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建设新局面。
  
第四章 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十三五”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个陕西”建设迈上更高水平。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基础上,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经济结构趋于合理,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前列。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达到15%和45%。城乡区域发展更趋协调,常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0%、45%以上,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外向度达到15%以上,富裕陕西建设提高到新阶段。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赶超全国平均水平,年均增长10%左右。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五年新增城镇就业220万人。全面实施13年免费教育,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物价指数保持稳定,和谐陕西建设迈上新的境界。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现代化。民主法制更加健全,法治陕西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非公经济占比达到58%。政府管理运行水平明显提升,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省级重大文化项目基本建成,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陕西特色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制度基本建立,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量明显下降,森林覆盖率超过45%,治污降霾取得显著成效,关中、陕北、陕南优良天数分别达到275天、290天和295天以上,三秦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美丽陕西建设展现新的景象。
  
第二篇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速释放新需求,努力创造新供给,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努力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第五章 推进体制创新为核心的协同创新
  
第一节 推动管理创新
  
系统推进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以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和统筹科技资源改革为主攻方向,以资本为纽带、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力争在军民深度融合、科技成果转化、金融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开放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打造国家军民深度融合创新示范区和“一带一路”创新中心。
  
健全创新服务体系。推进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完善创新评价和考核制度,推广“延长模式”。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激发创新活力。推广西安光机所、西北有色院创新模式,加快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建设。完善工研院运行体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改革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办法。
  
第二节 加强科技创新
  
强化知识创新。加强管理、信息与通讯、材料、航空、航天等重点学科建设,建设一批基础研究品牌学科和精品专业。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及重点龙头企业,建设国家实验室。加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围绕可能产生颠覆性突破的重点领域进行战略布局。
  
增强技术创新。依托国家重大技术创新工程,组织实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100个产业技术联盟。吸引世界知名跨国公司和创新型企业来陕设立研发机构,鼓励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内外机构建立科技合作机制。
  
第三节 强化产业创新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拓展产业链,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双向互动,实现技术链、资金链、服务链融合发展。组织实施一批产业创新重大专项,在智能制造、半导体集成电路、民用客机/货机、无人机、增材制造、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及应用、北斗导航系统及应用、DMTO(煤制烯烃)、生物育种、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取得突破及示范应用,超前部署石墨烯、量子通信、第五代移动通信、自旋磁存储等前沿技术研究,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第六章 加强军民融合创新
  
建设军民融合四大产业园区。重点建设国家航空产业基地、国家航天产业基地、国家级经开区兵器工业基地、国家级高新区军民融合产业园等四大基地(园区),培育航空、航天、兵器、船舶、军工电子等产业集群。
  
推进军工企业、科研院所体制改革。支持军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发展一批行业领军企业。鼓励省属国有企业、政府性基金参与军工企业改组改制,组建航空、卫星等混合所有制公司。加快军工科研院所企业化改革试点。
  
推动军民资源开放共享。深化和扩大“民参军”,组建10个军民融合产业联盟,培育发展一批“民参军”专业化配套企业。推动有条件的军工单位与在陕高校和研究机构共建军民两用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中心,建设100个军民兼容技术支撑平台。
  
第七章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圈,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复制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完善市场化创业投资引导机制,构建全过程孵化服务链条,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支持众包、众筹、众创、众服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活动,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全国“双创”示范基地,到2020年全省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达到500家。
  
第八章 培养创新型人才队伍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推行“带项目引人才”方式,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到2020年人才资源总量达到555万人。积极培育企业家精神,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悉资本运作的企业领军人才。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引导和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实施更加开放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
  
第九章 建设质量和品牌强省
  
实施质量和品牌强省战略,实现陕西制造向陕西创造转变、陕西速度向陕西质量转变、陕西产品向陕西品牌转变。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引导和鼓励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到2020年,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进入中国驰名商标和著名品牌数量大幅提升。
  
第十章 坚持强化供给优化需求
  
提升供给水平。加强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空间。实施淘汰僵尸企业行动,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全要素生产率提升行动,加速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实施高品质消费供给行动,适应个性化、多样化、安全性、高品质消费需求,发展精致生产。实施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行动,五年新增中小微企业1.5万户,各类市场主体增长40%以上。
  
优化需求结构。继续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优化投资结构,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着力增强消费对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培育信息、健康养老、休闲旅游、文化教育体育等新型消费业态,推动物质消费向服务消费升级。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扩大进出口规模,增强对外投资和扩大出口结合度。
  
第三篇 系统推进转方式调结构
  
优化存量,做优增量,推进大调整、大协作、大循环,实施“中国制造2025”陕西行动计划,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创新产业组织模式,打造陕西产业升级版。
  
第十一章 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第一节 推动能源化工产业高端化发展
  
坚持优煤、稳油、扩气,打造新能源、电力外送、煤炭深度转化三个增长点,继续巩固能源化工产业支撑作用。坚持“三个转化”,推进“三个围绕”,建设能源强省。提升“十大基地”、“十大园区”建设水平,培育一批资源勘探开发和加工转化产业集群,带动能源装备制造、能源金融贸易、能源技术服务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陕北重点打造能源化工全产业链;关中抓好能源接续区建设,加速聚集能源配套产业,打造丝绸之路能源贸易金融中心;陕南以可再生能源开发为重点,加快天然气开发,适时建设火电支撑电源。
  
——优煤。坚持安全、高效、绿色、集约原则,采用先进技术,加强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建设榆神、榆横、府谷、彬长、永陇、子长矿区等转化项目配套煤矿,积极推进小煤矿整合关停。
  
——稳油。加强陕北老油区扩边精细勘探,加快富县、宜君、旬邑、彬长等新油区勘探开发,加大推广二次三次采油新技术,提高原油采收率。
  
——扩气。加大陕北气田和镇巴新区块勘探开发,推进彬长、韩城、吴堡煤层气和延安页岩气勘探开发。常规、非常规天然气产能分别达到500亿立方米和40亿立方米。
  
——打造新能源增长点。水风光并举、分散式与集中式并重,稳妥推进新能源微电网、氢燃料动力电池等新技术示范,降低开发成本,力促快速产业化。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020万千瓦。
  
——打造电力外送增长点。重点建设四大“西电东送”煤电基地,力争每个矿区建设一个低热值煤综合利用发电厂,基本实现陕北、关中中心城市和重点县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打造煤炭深加工增长点。重点建设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等煤制烯烃以及华电榆横等煤制芳烃项目,并力促项目向下游精细化工延伸。提升兰炭产业技术水平,推进煤炭分质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建设未来能源榆横400万吨煤制油项目、延长榆横200万吨油醇联产工程等项目。
  
第二节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有色冶金。推动有色金属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钛、钼、铝、镁、铅锌、钒、稀有及黄金等贵金属精深加工,构建煤—电—铝镁—深加工等载能产业链,打造“钛谷”、“钼都”、“钒都”、“镁都”。推进钢铁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
  
食品加工。以食品工业园为载体,重点发展精品粮油、果品、乳制品、肉制品、烟草、方便食品等特色优势产品,做大做强本香、爱菊、海升、银桥、红星等品牌,打造西部绿色生态食品生产加工基地。
  
纺织轻工。加强西安、咸阳、宝鸡纺织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替代纤维、差别化纤维和产业用纺织品,提升功能性服装竞争力,建设西部纺织服装生产基地。积极研发日用洗涤用品、食用级塑料、工程塑料等日用品。
  
建筑建材。巩固提升“陕西建筑”品牌优势,推动大型集团实现设计、生产、施工、管理一体化发展,鼓励“走出去”拓展境外市场。重点发展结构部品、保温、防水、装饰等节能环保材料,做强关中新型干法水泥基地。到2020年,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8%以上。
  
第十二章 实施中国制造2025陕西行动计划
  
实施工业强基战略。围绕新能源汽车、能源装备、航空航天、机器人、电子信息等具有比较优势领域的“四基”发展需求,组织实施一批工业强基示范工程,支持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到2020年,力争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实施百万辆汽车工程,突破整车控制、深度混合动力等关键技术,构建整车制造、关键零配件、售后服务等完整产业链,打造全国自主品牌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基地。到2020年,实现产值2500亿元。
  
航空。积极推进新舟60/600系列化、新舟700研制、运八民机改型、民用无人机研制和产业化,扩展Y20、C919、ARJ21、AG600等重大机型配套业务,带动航空维修、航空客运、航空物流等产业发展,建设全球最大的涡桨支线飞机研制生产基地。2020年,实现产值1000亿元。
  
航天。围绕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北斗卫星导航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制新一代无毒、无污染、高性能和低成本航天运载动力,构建卫星移动通信、卫星导航、卫星遥感等产业链,打造国内领先的卫星应用产业集聚区。到2020年,实现产值500亿元。
  
能源装备。推进输变(配)电、油气钻采输送、煤炭采选等传统装备提质增效,做大做强风电、地热、核电、氢燃料电池和新型储能装置等新兴装备。加快能源互联网、智能电网技术和设备研发,推进特(超)高压输配电设备集成化。推进大型高效能量回收系统关联技术及成套机组的开发利用。
  
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积极发展高精、高速、高效、柔性数控机床,突破智能数控系统、在线远程诊断等先进技术。加快掌握机器人关键零部件技术,推动成果产业化,扩大应用范围应用。到2020年,实现产值500亿元。
  
轨道交通装备。提高整车设计制造与试验验证能力,加快关键系统与核心零部件开发,加强列车控制系统的自主研发和工程化应用。重点发展网络控制系统、牵引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市域快轨信号系统、碳化硅IGBT芯片、高功率密度电机等。
  
现代农业机械。积极引进龙头企业,提升高端整机、关键零部件产业化水平及研发检测能力,突破大型发动机电控系统,高性能大型穿凿机械驱动、液压系统等技术,重点发展大喂入量谷物联合收割机、智能化精密播种机、中高端粮食烘干机、秸秆收获机械等。
  
推进制造业智能化。实施智能装备创新发展和应用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智能控制系统、智能仪器仪表、精密工模具。推广应用精密成型、智能数控等加工装备和柔性制造、敏捷制造等先进技术,推动制造向柔性、智能、精细、绿色转变。到2020年,智能装备占比超过50%。
  
第十三章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构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产业链,提升北斗导航、网络通信、物联网、图像处理等领域芯片设计水平,建设世界一流的高端芯片制造、封装测试一体化产业基地。加快推进智能终端制造及配套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物联网、半导体照明、平板显示和激光等产业,打造具全球影响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地。到2020年,实现产值4000亿元。
  
增材制造。加快材料、数字化设计、快速成型、关键部件等技术开发应用,推进3D打印及智能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产业化,培育增材制造全产业链,依托渭南高新区和西安高新区建设国家级增材制造示范基地。
  
新材料。聚焦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核电、轨道交通、汽车等领域需求,做大做强钛、镁、铝等轻质合金为主的高端金属结构材料,以钼及贵金属为主的高端金属功能材料;延伸超导、陶瓷基、电子级硅材料等产业链,建设全国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攻克石墨烯、纳米材料、生物基材料相关技术,力争实现产业化。到2020年,实现产值1600亿元。
  
生物技术。以强生供应链西安生产基地建设为契机,突破单克隆抗体、多肽药物、控缓释制剂、靶向制剂、良种繁育等一批重大核心技术。加快建设西安高新区草堂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形成生物医药技术研发、生产基地。支持陕南建设中药材种植加工生产基地,支持杨凌建设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研发生产基地。到2020年,实现产值1000亿元。
  
绿色环保。大力开发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监测等核心技术,重点发展水体与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环境监测仪器仪表、节能与清洁生产等装备。强化环境治理专业化运营,鼓励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和自动连续监测的市场化、企业化和专业化运营。到2020年,实现产值600亿元。
  
第十四章 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
  
金融。壮大地方金融,加快构建贷、投、债、股、信、险、财、租一体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金融中心。支持长安银行、秦农银行、西安银行拓展业务,支持西部证券、开源证券、陕国投、长安信托、西部信托、永安保险等转型升级,支持陕西金融控股集团和陕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多元化发展。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新三板”挂牌。
  
物流。提升西安国际陆港、航空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口岸四大平台功能,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商贸物流中心。提升西安全国物流节点城市辐射能级,强化宝鸡、延安、榆林、安康等重要物流节点综合服务功能,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物流示范园区。
  
信息服务。发挥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优势,推进西安、咸阳国家信息惠民示范城市建设。深化电子政务应用,重点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等服务平台。发展信息增值服务,大力培育网络娱乐、数字出版等服务新业态。提升西安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和出口基地功能。到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超2000亿元。
  
旅游。深化同丝绸之路沿线省区、国家间的旅游合作,共建丝绸之路国际黄金旅游带。积极开辟空中丝路航线,新增3-5个国家5A级景区,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建成国际红都和中国革命博物馆城,建设秦岭、黄河国家公园,打造大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圈,渭北休闲旅游度假区、黄河风情旅游带。推进31个文化旅游名镇和450个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建设。
  
电子商务和商贸。引导知名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设立区域性总部、功能性中心。建好西安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实施电子商务入村工程,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80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依托重要流通节点城市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加快打造3-5个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重点建设20个社区综合服务示范中心和10个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
  
健康养老。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健康养老设施,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营养辅导、母婴照料等专业机构,培育大健康产业链。推动医养结合,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支持秦汉新城、户县、华阴等打造全国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到2020年,实现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提供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
  
第十五章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第一节 增强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高标准农田1025万亩。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探索耕地休耕轮作,确保粮食产销基本平衡。改造乔化果园,发展山地矮化苹果,推进果业提质增效。围绕“北羊、南猪、关中奶畜”布局,推进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打造一批优质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推进设施蔬菜、茶叶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推进菜茶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粮食总产1250万吨、水果2200万吨、蔬菜1600万吨,肉蛋奶分别达到135万吨、60万吨和220万吨。
  
第二节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深化供销社体制改革。到2020年,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分别达到10万户、6万家和4万个。
  
第三节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抓好渭北苹果、秦岭北麓及秦巴浅山区猕猴桃、黄河沿岸土石山区红枣、西咸新区都市农业、陕南富硒有机食品、汉中平原生态农业、陕北小杂粮等特色板块发展。实施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工程,省级和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到450个左右。建设陕西省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等一批农产品深加工基地,推进全产业链开发。大力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都市农业、体验农业和创意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0%。
  
第四节 提高农业科技和信息化水平
  
发挥杨凌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作用,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建立陕西省农业科技创新同盟,开展高产、绿色增产模式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打通农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振兴现代农作物种业,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体系。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建设智慧农业。
  
第五节 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执法体系,强化从田间地头到厨房餐桌的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农产品“三品一标”可追溯体系。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60%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优质安全品牌占到30%以上,农产品监测抽检实现全覆盖,主要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第十六章 拓展信息经济发展新空间
  
实施“互联网+”计划。推动“互联网+制造”,发展众包设计研发、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推动“互联网+能源”,建立能源生产运行的监测、管理和调度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信息对接和生产消费智能化。推动“互联网+农业”,建设安全农产品、农资等消费和采购平台,打造国内领先的杨凌“农科城”互联网运营中心。推动“互联网+商贸”,大力发展特色行业电商、农村电商和跨境电商,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各类专业市场线上转型。推动“互联网+物流”,加快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智能仓储和物流配送调配体系。
  
大数据与云计算。加快推进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行业大数据示范应用、产业环境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和国际合作等行动计划,强化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示范应用。推动云计算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技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积极开展西安—西咸新区国家云计算服务创新试点示范,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数据核心区。
  
第十七章 促进产业融合业态创新
  
培育千亿级产业集群。瞄准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依托龙头企业和重点园区,建设一批先进制造中心,打造创新能力强、产业集中度高、配套能力高效的10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总产值达到1.5万亿元。
  
推进制造业服务化。推广“陕鼓服务”模式,支持企业由设备提供商向系统集成服务商转变。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专精特新”科技型优势中小企业积极向研发、设计服务上游扩展。到2020年,省内制造业龙头企业服务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高到30%以上。
  
推动产业组织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企业开展产品定制、零部件定制、柔性制造、个性化制造等新业务、新服务。鼓励省内大型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技术、开发、营销、推广等资源,开展众包、协同创新。推动省内中小企业与陕汽、三星等龙头企业开展协作配套,提高本地配套比例。
  
第十八章 推动民营经济加速发展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精神。提升民营企业发展水平,深化神木、府谷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改革,实施千企示范万企转型行动。抓好中小企业成长梯队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小微企业成长库。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与丝路沿线国家开展合作,推进民营企业组团境外发展。
  
第四篇 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按照“建设大西安、做美城市、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好社区”基本方略,优化城镇布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十九章 优化城镇化格局
  
打造关中城市群。遵循“规划同筹、交通同网、信息同享、产业同布、金融同城、电话同号、环境同治、服务同质”思路,构建以西安为核心、宝鸡为副中心,历史和现代交相辉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城市群。
  
推进大西安建设。全面加快省市共建大西安步伐,推进西安、咸阳、西咸新区规划建设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行政管理一体化。按照研发服务在中心,制造转化在周边的思路,推进大西安产业空间重组、公共服务重置、交通体系重构。到2020年大西安主城区建设面积不超过1200平方公里,人口1200万人左右。
  
提升中小城市承载能力。增强宝鸡、渭南聚集辐射功能,建成百万人口大城市。支持榆林建设鄂尔多斯盆地中心城市,汉中建设突出两汉三国文化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加快延安、安康、商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设50万人口以上的地区性中心城市。加快铜川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支持杨凌打造世界知名的农业科技创新城市。推进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宜居宜游的县域副中心或特色小镇。
  
培育沿黄和沿汉江城镇带。以沿黄公路、榆商高速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沿黄城乡空间格局,构建“一园两群三片四核”的城镇空间体系,打造黄河中游新型城镇化特色试验区。依托十天高速、阳安铁路,加强汉江两岸中心城市、县城和重点镇建设,打造交通便捷、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生态秀美的串珠式城镇带。
  
第二十章 创新城镇化发展方式
  
搞好试点示范。支持西咸新区聚焦国家目标定位,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实现稳步、常态和精细发展,打造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范例。统筹开展新型城镇化、中小城市综合改革、小城市培育、产城融合等试点,支持试点地区在公共服务均等化、投融资体制创新、产城融合、成本分担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
  
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城市。实施城市增绿工程,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拓展绿色宜人生态空间。实施绿色暖民工程,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促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社会管理精细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尊重和利用城市历史脉络、文化特色和遗址资源,营造历史人文与时代特征交相辉映的城市品质。
  
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城市工作系统性,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创新城市规划编制,搞好城市设计,提倡城市修补,推进城市建筑升级。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第二十一章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统计和信息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西安市市辖区落户政策,合理控制人口规模。
  
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使其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建立转移人口与建设用地挂钩机制,推动落户农民享有城镇保障性住房。
  
第二十二章 健全城市住房体系
  
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坚持去库存、稳产业、优供给,加强城市住房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扩大有效需求,多种渠道引导消化房屋库存。推进高品质住房供给,满足个性化需求。改进房地产调控方式,积极推进房地产业按市场原则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逐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购租并举,做好住房货币化安置。坚持分类施策,对于具备条件的居民家庭通过购买商品房满足住房需求,不具备购买能力的家庭通过租赁市场租房居住,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或提供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予以保障。到2020年,改造各类棚户区50万户以上,实施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保障覆盖面保持在23%。
  
第二十三章 推动城乡一体化
  
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卫生计生、养老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和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集中供水工程和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开展小城镇综合管廊试点,完善村庄排洪排水管网设施。提高农村供电能力和质量,完善农村道路体系,全面加快通村客运发展,实现行政村、中心社区全部通班车。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沼气等为重点的清洁能源。加快宽带普及,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注重体现农村特色、乡土味道、田园风貌,有序推进以关中为重点的村庄整合,建成宜居示范村庄3200个、美丽乡村1000个,推动村容村貌根本性改变,引导农民生产改变生活方式。开展“十个一”民风建设系列活动,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
  
第五篇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强关中、稳陕北、兴陕南基本思路,增强三大区域发展协调性,深化重点板块开发,塑造要素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第二十四章 推进关中协同创新发展
  
突出特色提升各市综合竞争力。西安要着力引导生产要素合理布局,做大二产、提升三产,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宝鸡要强化制造产业集聚能力,咸阳、渭南要着力降低一产比例,加快提升工业化水平,铜川要大力发展接续产业,加快转型步伐。杨凌要培育高端涉农支柱产业。
  
推进产业合作布局优化。坚持关中一盘棋发展思路,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关中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重大项目布局。加速创新要素聚集,壮大高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发挥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辐射引领作用,加强地区间协作,打造全国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重要策源地。支持西安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建立与其他国家级高新区(示范区)联动机制。
  
构筑关中生态格局。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加强生态廊道、城市绿地、水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治山、治林、治田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关中生态功能。加强河、湖、库、渠、湿地、蓄滞洪区互通连接,构建关中水系,建设城在林中、人在绿中、山环水绕的宜居美丽新关中。
  
第二十五章 推进陕北转型持续发展
  
建设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陕北大型绿色煤炭基地、清洁煤电基地、煤油气综合利用基地,打造全球一流的高端能源化工基地。支持榆林发展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可再生能源等特色产业,支持延安发展载能工业、红色旅游、能源装备和新兴能源等产业,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发挥陕北自然区位优势,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以绿色化、规模化、品牌化为方向,大力发展旱作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重点建设小杂粮、苹果、红枣、马铃薯、畜牧等特色基地,打造陕西第二粮仓和黄土高原现代农业示范区。到2020年,陕北粮食产量达到260万吨,占全省比重超过20%。
  
建设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京津冀风沙源治理、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综合整治等生态工程,加强资源开采沉陷区综合治理,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建设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示范区。加快榆林、延安中心城市建设,增强城市服务功能,着力构建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农村新型社区四级城镇体系。积极推进延安国家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建设全国革命老区城乡发展一体化先行区,支持榆林“多规合一”试点、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打造陕甘宁蒙晋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二十六章 推进陕南绿色循环发展
  
构建绿色循环产业体系。以汉中、安康、商洛三大循环经济聚集区为承载,发展航空、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富硒食品等产业。高水平、高起点整合规划一批旅游精品景区和线路,打造秦巴山水休闲度假胜地。发展水稻、茶叶、中药材、食用菌、魔芋、蚕桑等有机农业,构建生态型产业发展新体系。
  
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高速公路、铁路、机场、航运建设,畅通“两横五纵”进出大通道,提高与重庆、成都、武汉等周边中心城市可通达性。完善路网布局,增强互联互通水平。加快现代通信网络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和搬迁移民社区建设为重点,深入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和脱贫攻坚工程,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动产城融合,进一步吸纳就业、集聚人口。继续实施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构筑秦巴生态安全屏障。强化主体功能空间管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及农村面源、尾矿库、重金属等污染治理工程,加强沿汉、丹江两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健全全流域水源保护和水资源污染治理制度,保障水质安全、稳定达标。
  
第二十七章 推进重点板块突破发展
  
培育区域新增长极。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人口、产业、交通、公共设施布局,打造五大区域新增长极。即以韩城为中心的黄河沿岸区域板块、以彬(县)长(武)麟(游)为中心的渭北台塬区域板块、以富(平)阎(良)为中心的渭河北岸区域板块、以神(木)府(谷)为中心的陕晋蒙毗邻区域板块、以西(乡)汉(阴)石(泉)为中心的汉江上游区域板块。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水平,大力推进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重点发展资源深加工、食品轻工、大工业配套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打造彬县、黄陵、吴起、洋县等一批资源型工业强县,眉县、富平、定边等一批现代农业强县,商南、平利、凤县等省域节点县,三原、勉县、石泉等一批城市副中心县。县域经济总量占全省GDP比重达到58%。
  
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以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老区脱贫攻坚,确保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老区所在市域通高铁、县域通高速、自然村通宽带。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大对革命遗址、旧居保护修缮力度。
  
第六篇 加快建设生态文明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途径,以建设主体功能区为依据,以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抓手,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升生态保护水平,建设山青、水净、坡绿的美丽陕西。
  
第二十八章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作用,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加强空间发展引导和管控,完善配套政策,推行差别化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形成符合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的导向机制。推进县市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
  
第二十九章 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推行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积极开展能源和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行动,推动煤炭、电力、水泥、煤化工企业的资源消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行动,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和财税激励机制。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围绕完成全省碳减排目标,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和高效利用。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增加森林碳汇,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预警机制,提高城市及农业、水利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第三十章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两屏三带”生态安全屏障。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超过45%,重点森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坚持源头保护、系统恢复、综合施策,加强山水田林湖一体化综合整治,构建以秦岭北麓、渭北台地、渭河和泾河沿岸生态廊道为主体的关中生态体系,以长城沿线防护林、桥山为主体的陕北生态屏障,以秦岭、巴山和汉江、丹江沿岸为主体的陕南生态网络,兑现生态价值,实现生态增值。
  
第三十一章 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深入推进节能降耗。落实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关中地区燃煤消费量控制制度。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强化重点耗能企业监管。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加强现有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
  
强化水资源节约和利用。严格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制定分地区、分行业用水效率定额标准,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8。深入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加强城市生活节水,建设一批节水型企业、小区和城市。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率提高至30%以上。
  
强化土地资源节约和利用。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科学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盘活存量用地,提高用地效率。
  
第三十二章 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
  
铁腕推进治污降霾。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严格控制关中地区燃煤消费总量,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到2020年关中地区再削减燃煤600万吨以上。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关中地区率先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
  
加强水和土壤污染治理。实施清净水体行动,大力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汉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以及陕北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土壤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强化源头治理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区域发展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制度,完善环境红线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环境源头管控。强化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和环境监管,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做好陕南尾矿库、陕北油田管网环境污染预警和防控。
  
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推进环境监督体制改革,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执行最严格的问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快“智慧环保”建设。
  
第三十三章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健全自然资源矿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编制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深化自然资源及其产品市场化改革,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延安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支持延安市、西咸新区、西安浐灞生态区、神木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第七篇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升陕西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省。
  
第三十四章 提升国民文明素质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三个陕西”建设,贯穿于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基地建设,传承红色基因。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大力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扎实推进“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加强科学普及,倡导科学精神,提高国民科学素质。
  
加强文化交流与开放。发挥黄帝陵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的作用,进一步凝聚海内外华夏儿女精神根脉。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艺术交流,扩大“陕西唐代文物精品展”、“国风·秦韵”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
  
第三十五章 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覆盖。建设2000个社区文化中心(室)和250个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设施,打造公共文化城市“十五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地服务圈”。
  
丰富公共文化供给。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治文化等活动,扩大文化惠民,优先为生态功能区、连片扶贫区、移民搬迁区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每年免费或低票价提供2000场以上各类文艺节目。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开展秦始皇陵、汉唐帝陵、汉长安城、周原遗址、石峁等大遗址考古调查、发掘和保护,有序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推进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报刊网络理论宣传阵地“四大平台”,建设全国延安精神研究高地、陕西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高水平智库。
  
第三十六章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壮大文化产业规模。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和引导民营文化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培育发展图书报刊、广播影视、演出娱乐、动漫游戏等文化市场,加快省级重大文化项目建设,提升曲江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等文化产业聚集区规模和水平。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
  
推出更多精品力作。扶持推动文学戏剧、广播影视、音乐美术、曲艺等精品创作生产,组织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等重点文化工程和项目。做大做强“文学陕军”“西部影视”“陕西戏剧”“长安画派”等特色文化品牌。
  
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打造“周原文化”“红都延安”“两汉三国”等文化旅游品牌。加快文化与科技融合,推进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实施互联网+多媒体计划,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强化文化与金融融合,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投资文化产业。
  
第八篇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按照“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总体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体,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18年延安率先脱贫,2020年331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第三十七章 推进易地搬迁脱贫
  
按照“靠近城镇、靠近园区、靠近中心村”要求,摸清底数,制定标准,严格程序,节约土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科学规划建设搬迁居民小区,同步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必要的附属公共设施,切实提高入住率。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建设产业园区,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确保1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第三十八章 大力发展生产脱贫
  
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增强贫困地区自身造血能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环境友好型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向贫困地区布局,推行“政府+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加大对贫困地区金融帮扶力度,探索发展贫困地区新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加大贫困地区劳务输出培训力度,发展劳务经济。
  
第三十九 章完善生态补偿脱贫
  
加大对贫困地区生态补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秦巴山等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贫困地区退耕还林支持力度,对国家和省级贫困县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范围。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创新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式,探索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保护人员。
  
第四十章 发展教育事业脱贫
  
加强贫困人口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补助力度,免除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学杂费,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通过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实现助学全覆盖。扩大省属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
  
第四十一章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城乡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积极开展医疗救助脱贫,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建立三级医院(含部队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帮扶关系。
  
第九篇 着力增进人民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力度,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全省发展和共享共建水平,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三秦百姓。
  
第四十二章 保持就业稳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五年新增就业人数220万人。
  
第四十三章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健全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控制垄断行业工资总额。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快缩小城乡、区域、行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
  
第四十四章 推进教育现代化
  
实施十三年免费教育,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双高双普”目标;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全省普通高中全部达到标准化。创新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实施“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计划,推进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力争到2020年,5所高校跻身全国一流大学行列,50个学科、200个专业保持全国一流水平。优化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互通融合。增强教育发展改革动力,加强教育经费保障,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深化教育教学、招生制度、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公民学习账户,建设学习型社会。
  
第四十五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基本制度定型完备、法定人群全面覆盖、保障标准合理调整。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推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完善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加强受灾、教育、住房、就业和临时救助,健全重特大疾病、疾病应急、贫困人口等医疗救助制度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第四十六章 建设健康陕西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发展医联体、医疗集团、县镇一体化、对口帮扶、远程医疗。支持社会办医,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5%左右。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四大体系建设,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工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强基层、调结构、补短板为重点,健全城乡一体、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省级医疗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市级综合医院医疗水平,提高县级医疗机构对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水平,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现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6.2张、执业(助理)医师2.5人。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完善城乡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城市社区健身器材配送、县级健身场馆、全民健身示范区建设等惠民工程,建设渭河两岸全民健身示范长廊。做好第14届全运会组织筹备工作。实施足球强省计划,提升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
  
实施健康城市建设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卫生县城全覆盖,在所有国家卫生城市启动健康城市建设。鼓励全民健身,有效控制健康风险。
  
第四十七章 推动人口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调控人口总量,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修订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规章,强化出生人口动态监测与信息管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五年新增养老床位10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保护妇女、儿童等群体基本权益,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
  
第十篇 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统筹公路、铁路、航空、轨道等交通设施建设,实施重大水利、信息陕西、智能电网工程,构建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第四十八章 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构建支撑省内、辐射周边、服务全国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以大西安为核心的城市群1小时通勤,2—3小时到达周边省会城市,4—6小时到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交通圈,基本实现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重点镇通二级公路、村村通沥青路。
  
综合枢纽。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加快构建与融合发展,增强客运枢纽、物流中心的运输衔接与快速集散功能。加快大西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实现城市轨道、市政公交与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和干线公路等交通网络的无缝衔接与快速换乘。建设延安、宝鸡、安康等一批区域交通枢纽。
  
铁路。以实现“关中通城际、市市通高铁、快速通全国”为目标,着力打造“三网两体系一提高”,建设铁路3500公里,全省铁路营业里程达到6500公里,基本建成“三纵五横八辐射一城际”骨架网,客货运量分别达到1.8亿人次、4亿吨以上。
  
公路。以新调增国家高速公路和断头路、联络线为重点,继续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建设规模1500公里,通车里程突破6000公里。实现全部县城以及大部分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沥青(水泥)路。运输客货运量分别达到8亿人次、18亿吨以上。
  
民航。规划启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成延安、安康新机场,完成榆林机场改扩建,启动宝鸡、府谷、定边支线机场建设,加快一批通用机场和低空飞行服务站建设。积极培育基地航空公司,拓展加密国际航线,开通一批货运航线。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超过5000万人次,国际国内航线300条。
  
轨道交通。大力发展支撑关中城市群的轨道交通体系。建成地铁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临潼市域线,启动大西安地铁后续线网规划建设。建成西安北—机场、机场—阎良等城际轨道,启动西安—韩城等城际轨道和大秦岭等旅游轨道网规划及部分工程建设。开展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论证。
  
第四十九章 建设信息陕西
  
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宽带陕西”建设,加快建设西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增加网间互联带宽,扩充出省带宽。加快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布局,全省光缆线路总长超过100万公里,城市和农村接入带宽能力普遍达到50Mbps和12Mbps以上,实现无线城市全覆盖。实施“云端陕西”建设计划,加快建设互联网时代的“云、网、端”新基础设施,打造“西部云谷”。加快推进西安国家下一代互联网(IPv6)示范城市建设,全面提升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加大物联网技术应用力度,形成遍布全省的基础设施物联网络,建设“泛在陕西”。
  
第五十章 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体系
  
积极推进外送通道建设,形成“东进南下”送电格局,新增送电能力1800万千瓦。加快实施骨干网架升级换代,形成省内750千伏“两纵双环网”主网架。优化330千伏主网架,增加变电站布点,增强区域供电能力。进一步完善城乡配网,加快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升级改造,推进330千伏变电站和高压走廊建设,提高城市配电网的智能化和可靠性。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打通电力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建设智能输变电系统,实现电源、电网和用户友好互动。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充电站(桩)10万个以上。
  
第五十一章 加强水生态建设
  
水系建设。构建关中“四横十纵”水系网络,统筹谋划陕北、陕南水系建设。围绕关中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系统整治并恢复湖泊、湿地、蓄滞洪区等,促进关中主要江河湖库外部连通、内部循环、互为补充。围绕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推进延安和榆林黄河引水、引洛济延等工程建设。围绕陕南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月河补水、引嘉济汉等水利建设,做美陕南水生态。五年新增供水能力15亿立方米。
  
农业灌溉设施。完成宝鸡峡等12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东雷抽黄等8个灌区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启动中型灌排泵站的更新改造,加快中小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等项目建设。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000万亩,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8以上。
  
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全面完成渭河综合整治工程,开展黄河小北干流和汉江、丹江等主要河流防洪治理,基本完成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建设,积极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第十一篇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把全面深化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使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扎实推进法治陕西建设,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第五十二章 加快行政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建立各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全面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积极探索“多证合一”。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
  
推进行政区划创新。深化韩城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和神木、府谷省直管县改革试点,适时扩大省直管县试点范围。推动具备条件的县改市设区,积极推动渭南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搞好蔡家坡、庄里、大柳塔镇和恒口示范区(镇)小城市培育试点。深化镇村综合改革。
  
第五十三章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开展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和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分别达到30%和40%。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大力推动省属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上市。到2020年,力争每个国有集团公司至少拥有1户上市公司,新增上市公司20户左右。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各种所有制资本交叉持股,积极有序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稳妥推进员工持股,支持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合作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加快培育若干制度完善、运营规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力争更多企业进入全国500强行列。
  
第五十四章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稳妥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综合改革。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创新村民议事形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建立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完善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协商形式。
  
第五十五章 健全统一市场体系
  
完善现代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
  
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应体制机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完善与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制度体制和法律法规体系。
  
健全各类市场交易平台。加快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市县两级农村产权流转平台建设,支持省煤炭交易中心发展,支持西部股权交易中心业务创新,提升陕西省技术交易大市场服务功能,技术交易额达到1000亿元。
  
建立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推进土地征收制度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健全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逐步实现农民对宅基地的完整用益物权。
  
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标准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就业失业登记调查办法,建立覆盖全省的就业信息监测平台。
  
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加快推进能源、交通运输、环境、医疗、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等领域价格改革。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气、用电阶梯价格制度,继续推进大用户直供电、直供气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政策。
  
第五十六章 推动投融资和财税体制改革
  
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市政设施、交通水利、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支持设立产业基金、拨改股、资本金注入等方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全面推行并联审批核准制度,精简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行零基预算管理,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做好消费税、房地产税等税制改革实施工作,逐步构建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合理确定省以下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应调整省和市县收入划分,改进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第五十七章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推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培育和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创新城乡群众基层自治和社区治理,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深入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支持驻陕部队和武警部队建设。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陕西”。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建成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实施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加强饮用水、食品药品、卫生、自然灾害、网络、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处置能力,畅通省市县乡四级应急信息快速报送渠道,提升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能力。加快基层应急体验基地建设,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地震灾害抗御水平。
  
第五十八章 推进法治陕西建设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创新社会治理、发展规划、投资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立法。
  
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规,推进各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加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推进板块式普法,建立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制度,持续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教育活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制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加大部门预算执行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第十二篇 全方位提升开放水平
  
按照“内引外联、东进西拓、南下北上”的思路,全面拓展开放广度和深度,加快建立开放型市场经济新体制,培育全面开放竞争新优势,推动更高水平“引进来”和“走出去”,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
  
第五十九章 塑造开放新格局
  
拓展对外开放空间。向东:深化与韩国各领域合作,建设韩国在我国内陆最大的产业聚集区,积极拓展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产业合作。向西:加强与中亚各国在能源资源、装备制造、商贸旅游、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合作,并延伸至欧洲,建设“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向南:深化与港澳台、东盟地区在金融、旅游、新兴产业等领域合作,加强与非洲、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在现代农业、资源开发等领域合作,全面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向北:开展与蒙古、俄罗斯等国家的合作交往。
  
深化毗邻省份合作。主动融入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依托关中平原城市群,加强与成渝、长江中游、中原、太原等城市群的合作,共建以西安、郑州、太原为支撑的黄河秦晋豫协同发展区、呼包银榆能源经济区、汉江生态经济带。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省区互惠合作,积极开展与福建省的交流合作,巩固提升陕苏、陕津合作水平,促进西藏阿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第六十章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
  
依托关中历史人文、交通区位、科教人才等优势,辐射带动陕北、陕南联动发展,将陕西板块建设成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构建“陆空数字”三条丝绸之路大通道,推动航空港、陆港联动发展,建设国际交通通信中心和商贸物流中心。建立中亚教育培训基地,着力建设科教合作中心。加快中俄丝绸之路创新园、陕韩中小企业园建设,打造丝绸之路最具活力的产业合作中心。办好“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打造丝绸之路文化旅游交流合作示范区。
  
第六十一章 发挥开发区开放引领作用
  
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推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城市综合功能改造,促进与所依托行政区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引领机制创新与产业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优化整合。鼓励各级开发区科学确定主导产业,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30个主导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国际合作产业园区。鼓励开发区建立跨区域联动发展机制,支持国家级高新区托管省内其他开发区。强化开发区经济发展职能,加快去行政化步伐,鼓励大企业、大集团建设和管理开发区,推动园区建设管理企业化、社会化。
  
第六十二章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建设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依托现有国家级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合理确定自由贸易园区范围和发展重点。复制推广自由贸易区建设经验,加强制度创新,打造面向丝绸之路经济带、引领内陆地区开发开放的新平台。扩大运输、商贸、文化、金融、社会服务、装备制造等领域开放水平,深化境外投资管理改革。
  
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外资管理模式。加快大通关建设,落实口岸管理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深化国际友城交往,培养引进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的对外交流人才,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和国际社区、医院、学校建设,提升涉外公共服务水平。支持浐灞西安领事馆区建设。
  
第六十三章 打造“海外陕西”
  
加快“引进来”“走出去”步伐。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的机遇,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吸引跨国公司及全球行业领先企业战略投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跨国经营、战略并购,在海外特别是中亚和非洲布局陕西产业园区,扩大“海外陕西”份额。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投资分别年均增长10%和15%。
  
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实施优质优价、优进优出战略,实施品牌地产品出口振兴工程,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优化进口结构,加大数字化、智能化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等进口。积极培育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型贸易方式,拓展“陕货”境外市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
  
第十三篇 加强规划保障实施
  
第六十四章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推动规划顺利实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社会力量,形成推动规划落实的强大合力。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建设和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必须聚合各方面力量,动员各阶层广泛参与,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尽职尽责、发挥作用。
  
第六十五章 健全规划实施和评估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改革创新、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要纳入各市县、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项指标和重点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市县和相关重点企业,明确工作责任。
  
第六十六章 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战略意图,依据本《纲要》,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地方规划与本规划明确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协调,特别是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