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规划》,西安市将重点做好“三个突破”,打造“三个基地”,即:总量突破,以整车为龙头,以重点项目为支撑,着力升级提升现有企业产能,积极引进主流汽车品牌,扩大整车规模,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汽车产业基地;协作突破,强化关键零部件支撑能力,加快轿车、客车、商用车、专用车等四大产业链的培育完善,打造满足需求、辐射全国的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创新企业突破,推动新能源汽车产能占比提升,加快生产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打造国家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和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
《规划》提出,到2021年全市整车产能达到200万辆以上,产量达到110万辆以上,汽车产业实现产值超过3300亿元。再引进2—3户主流品牌轿车企业,到2025年,力争整车产能达到300万辆以上,产量达到210万辆以上,汽车产业实现产值突破6000亿元。
到2021年,力争培育1家年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的汽车企业集团。到2025年,力争培育2—3家年销售收入达1000亿元的汽车企业集团,形成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咸新区为依托、相关工业园区为支撑的现代汽车产业集聚区。
形成由汽车零部件(元器件)到系统总成再到整车制造的完整产业链。到2021年,汽车零部件实现产值800亿元以上,整车产品的本地配套率达到40%以上;到2025年,实现汽车零部件产值突破1600亿元,整车产品的本地配套率达到50%以上,对汽车产业持续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到2021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60万辆。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50万辆以上,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广泛应用,汽车产品品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形成汽车产业后市场。到2021年力争汽车后市场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到2025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
根据《规划》,西安市将重点发展轿车、客车、商用汽车、专用汽车、关键零部件、汽车后市场等几大方面。其中,轿车将以高端化、轻量化、绿色化为方向,积极实施产能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招大引强工程等“三大工程”,重点发展中高档轿车、城市SUV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占比,建设国家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和全国重要的轿车产业集聚区。
着力构建以西安工业大走廊、西安高新区、西咸新区为依托,以零部件产业园为支撑的“一走廊两区一园”发展格局,促进汽车产业集群化发展。成立西安市汽车产业领导小组,对汽车产业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和督促。
此外,《西安市汽车产业链发展推进方案(2018—2025年)》同时印发。西安市将以整车为牵引,不断完善汽车产业链体系建设,增强汽车零部件对汽车产业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打造产业链条完整、知名企业聚集,辐射西北,面向全国的汽车产业集群,到2025年,汽车零部件产值突破1600亿元,整车产品的本地配套率达到50%以上,将西安发展成为我国汽车零部件的重要基地。
统筹安排支持汽车产业发展资金不低于30亿元,形成总规模500亿元汽车产业基金
西安市出台了《关于推动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加大各类产业资金统筹支持力度,推进政策实施期限内全市各类统筹安排支持汽车产业的发展资金不低于30亿元,支持企业重大项目建设、贷款贴息等。按照市场化方式发起汽车产业类投资基金,带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股基金,形成总规模500亿元的汽车产业基金。
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一次性奖励600万人民币
《意见》指出,对前来西安市投资的国内外著名汽车及零部件企业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及资产重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在本市新注册投资设立的外资和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国际品牌汽车赛事基地等,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含200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4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00万元人民币。
新建汽车及零部件项目,其出让起始价可按照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和土地实际取得成本综合确定;固定资产(厂房、设备)一次性实际投资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5亿元(含5亿元)的,根据投资强度、科技含量和经济贡献,按不超过其固定资产投资额3%的标准,给予固定资产投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实际投资在5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的,按不超过其固定资产投资额2%的标准,给予固定资产投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汽车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在建设有效期内,新增固定资产一次性实际投资在2000万元—2亿元(含2亿元)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在2亿元—5亿元(含5亿元)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代建厂房 实现企业轻资产“拎包入住”
鼓励符合西安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有关区县、开发区和相关企业建设标准化、定制化厂房,引进西安市急需就地配套生产的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对开发业主建设的标准厂房项目,一层每平方米补助50元,二层每平方米补助80元,三层每平方米补助100元,轻钢结构标准厂房按照以上标准减半补助;支持有关区县、开发区为汽车零部件企业代建厂房及厂区基础设施,配套提供员工公寓等,实现企业轻资产“拎包入住”,企业自产生税收的第一个年度起五年内分期回购。
对实际设备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租赁厂房的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实现合同年度经济效益的,租赁属于政府和相关企业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前三年内免收租金,第四、第五年按租金的50%收取;租赁属于市场化标准厂房的,按照政府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予以同等补助。
优化办理程序。对于落户西安市新建汽车及零部件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涉及的各类审批手续,除国家、省上明文规定确需投资方自行办理外,属于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办理的相关手续,由项目落户所在区县、开发区招商部门负责全程代办。
鼓励同质同价条件下优先使用地方汽车产品
对汽车及零部件汽车企业参加国际、国内组织的知名展会,按照展位费、特装费的5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社会机构等组织西安市汽车产品展销、供需对接、产业合作、设计大赛等活动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在中央一级媒体做产品广告的企业,按照其广告费的5%给与补贴,每户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扩大产品销售配套,全市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公务用车时,在同等质量和价格条件下,应优先使用地方汽车产品。鼓励公交车、环卫车、景区观光车、机场通勤等领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汽车产品。支持汽车整车企业在零部件价格、质量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地零部件配套企业。